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1011筆記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規範下的自由才是自由,自然狀態的自由是野蠻

*自由資訊- Free Content、Free Information、Open Content

**自由文化作品是沒有被法律具體限制人民自由的作品:
    自由使用著作的權利,並且享用得到的利益;
    自由研析著作的權利,並且應用獲得的知識;
    自由製作與散布複製品的權利,著作的全體或部份、資訊或表述;
    自由更改與改進的權利,並且散布衍生著作。

*資訊渴望自由 (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

*1960年代,建置全球目錄(Whole Earth Catalog)的斯圖爾特˙布蘭特(Stewart Brand)提出"資訊渴望自由"的口號,指出科技係解放的工具而不是壓迫的工具。

*1984年,第一屆的駭客會議,才出現"資訊渴望自由"的實體紀錄

*資訊渴望自由, 資訊也渴望昂貴...彼此的緊張不會舒緩

*我相信有用的資訊應該自由。不僅是不受限價格,還包括複製資訊的自由以及編纂它供個人使用...。散布有用的資訊使人類更富有,不論散布資訊與接收資訊者是誰。
            --- 1990年,理察‧馬修‧斯托曼(Richard Matthew Stallman)

*網路判客 Cyberpunk
  黑客 hackers
  怪客 crackers
  飛客 phreakers

*肯·麥克勞德(Ken Macleod)在他的秋季革命(Fall Revolution)系列科幻小說裡,反覆提到由資訊構成的實體「要」自由。

*查爾斯·斯特羅斯(Charles David George Stross)在《奇點天空》(Singularity Sky)與《Accelerando》兩書中,提到資訊渴望自由應成為自然法則。

*《開放手冊》(Open Handbook)提到,「恐懼是開放的敵人」、「恐懼不知道,不知道外界的情況、不知道別人怎麼看你、不知道別人對你的計畫有何回應。」

*資訊是自由的,但資訊仍存在在枷鎖之下。

在現今社會中,因為有網路,所以資訊的傳播再也不入以往那樣困難,人們反而可以輕而易舉地得到自己所想要的資訊,但並不是這樣的取得資訊就是自由的,想要取得資訊,仍然需要再適當的法規下去運用自己的自由,再去取得合法的資訊。

*為什麼資訊渴望自由,因為在數位與網路的時代下,數位資訊的複製成本趨近於零。



**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Joseph Snowden)
  洩露"稜鏡計畫"(PRISM)

美國中央情報局雇員,美國國家安全局技術承包人,於2013年6月在中國香港將美國國家安全局關於稜鏡計劃監聽專案的秘密文件披露給了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隨後,斯諾登遭到美國政府英國政府的通緝。2013年6月23日,斯諾登離開香港前往俄羅斯莫斯科,並獲得為期一年的臨時難民身份
斯諾登解釋了自己披露這些文件的理由,說自己「願意犧牲掉這一切(工作、收入、女友)(把真相告訴世人),因為美國政府利用他們正在秘密建造的這一龐大的監視機器摧毀隱私、網際網路自由、和世界各地人民的基本自由的行為讓他良心不安」
斯諾登稱自己既非英雄也非叛徒,並披露以下內容:
  1. 美國國家安全局「稜鏡」計劃範圍包括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的個人及機構;
  2. 美國向香港施加外交壓力,威逼港府將他引渡返美;
  3. 香港的法治將保護他免受美國壓迫;
  4. 他一直擔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稜鏡計畫英語PRISM)是一項由美國國家安全局自2007年起開始實施的絕密級電子監聽計劃。該計劃的正式名稱為「US-984XN」。
根據報導,泄露的文件中描述PRISM計劃能夠對即時通信和既存資料進行深度的監聽。許可的監聽對象包括任何在美國以外地區使用參與計劃公司服務的客戶,或是任何與國外人士通信的美國公民
                                          ---- 維基百科

*whistleblower 吹哨者、舉報者

*BST 英國時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